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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科室设置





二、科室职责


1.政策研究科

(1) 开展关于党和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国内外高等教育和高校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2) 负责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系统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和研究工作

(3) 负责为学校顶层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和政策建议

(4) 参与学校重大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 负责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

(6) 负责学校章程建设

(7) 校本应用专题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2.法务管理科

(1) 负责制定学校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2) 负责对专项归口管理以外的其他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参与并督促合同纠纷处理。

(3) 推进和完善合同管理系统建设

(4) 受学校委托,参与重大项目谈判

(5) 负责协调处理学校诉讼和非诉案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6) 负责按规定出具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各类涉法事务管理。


3.制度建设科

(1) 负责统筹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2) 负责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及组织开展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清理工作

(3) 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4) 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5) 负责做出重大处理、处分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6) 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组织处理学生申诉。

(7) 负责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4.综合信息科

(1) 收集、整理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学校提供法律信息服务。

(2) 负责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

(3) 参与组织制定学校普法规划,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 负责跟踪和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信息动态,编印《吉林大学政策研究简报》。

(5) 负责办公室公文流转和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 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

(7) 负责办公室的综合治理工作和日常行政性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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