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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

作者:   时间:2021-03-16   点击数:

      根据《为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加快落实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3月15日,学校组织召开了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副校长蔡立东主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专班)30家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推进会。

会上,政策与法规办公室主任任喜荣简要介绍了教育部反馈落实《总体方案》工作意见的基本情况。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修改完善改革工作清单以及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针对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的问题,工作组进行了讨论。

蔡立东强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好《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总体要求,将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以促进人的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主线,有效发挥评价制度对于人才成长与进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着力为多元化人才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蔡立东要求:一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清单修改完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抓紧落实各项改革任务。针对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召开工作组会议进行集体协商和讨论,重大问题要报学校决策会议审议,难以解决问题要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尽量沟通解决。要适时优化改革路线和施工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二要加强过程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学校要加强对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每季度对改革工作进行系统性总结和评估,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与此同时,要及时梳理总结改革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材料上报教育部。三要激发改革活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在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检验实践结果是否符合改革目标和实际的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定发展阶段,认真思考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和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实事求是地从三个层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对基本评价制度进行适应性调整;对已出台的改革政策和制度进行优化;对助力学校“三大工程”建设的制度进行创新。另一方面要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师、学生作为学校教育治理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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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规办公室

2021年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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