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校内公开招聘法律顾问1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为学校聘任的从事法律事务的专门人员,工作性质为兼职,其工作职责为:
1.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为学校各部门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3.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重大项目谈判,草拟、修改和审查学校重要法律文书;
4.受学校委托,参加办理学校重大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案件;
5.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
6.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法律实务或者法学教育研究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法律相关业务;
2.具有法律事务相关从业经验,以往办理法律事务有良好业绩;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能够满足学校法律顾问职责要求。
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曾经参与处理学校相关法律事务,为学校做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具体工作要求及待遇请详询政策与法规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老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从事法律实务经历等;
2.个人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业务专长及参与处理学校相关法律事务经历等;
应聘人员请于11月13日前将应聘材料交至政策与法规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后,由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提出拟聘任人选,由学校聘任。
联系人:杨冬弢 电话:85155190
王畅 电话:85167509
政策与法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